刑事诉讼中的审判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职权范围,包括各级人民法院之间、普通人民法院与专门人民法院之间以及同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划分。
根据我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人民法院除设有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国家的最高审判机关外,还设有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军事法院等专门人民法院。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又分为: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与人民法院的设置相适应,刑事案件的审判管辖分为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
级别管辖
级别管辖,是指各级人民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权限分工。
①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可见,基,层人民法院是普通刑事案件第一审的基本审级,普通刑事案件的第一审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基层人民法院分布地区广,数量也最多,最接近犯罪地,也最接近人民群众。
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20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外国人犯罪的刑事案件。
③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21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④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法》第22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是全国的最高审判机关,除核准死刑案件外,由最高人民法院作为第一审审判的刑事案件应当是极个别的,在全国范围内具有重大影响的、性质、情节都特别严重的刑事案件。
刑事诉讼的审判管辖有对不同级别法院的管辖、以及对不同地区分块的管辖,以及对特定领域专门的管辖。设立出相关的审判管辖,是为了更好的区分不同法院的案件审判权,从而清楚的划分案件。
一、非法为亲友牟利罪管辖法院是哪里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由行为发生地的法院管辖。《刑事诉讼法》第19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本法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基层人民法院是普通刑事案件第一审的基本审级,普通刑事案件的第一审原则上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应由检察机关立案管辖。从犯罪构成上分析,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犯罪主体为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客观方面要求“利用职务便利”,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之便实施的职务犯罪案件,但在案件管辖上却规定由公安机关管辖,造成了刑事立法与刑事司法管辖的直接冲突。从《刑法》实施几年来司法实践中查处此类犯罪的案件数量看,因本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者寥寥无几。造成这种局面的“症结”,是立法中的管辖与司法管辖发生了直接冲突,从而出现了检察机关有查处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便利却无管辖权,公安机关有查处为亲友非法牟利罪的权力却无案源的尴尬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