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法律规定成年子女有权自己更改姓名,未成年子女的姓名更改,必须由监护人双方协商决定。
2、孩子改姓,需要和孩子生父协商,并需要书面同意的证明材料。如果孩子满10周岁,还需要征求孩子的意见,如果孩子已经满18岁,需要征得孩子的同意;
3、需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孩子的户口本、离婚证等材料到户籍所在地当地公安局/派出所办理。户籍办理机构须要双方的签字后才能给孩子改姓更名的。
否则,一方是无权给孩子改姓更名的,户籍办理机构不会办理手续的。一方不同意,而另一方强行办理,户籍所要负法律责任的,另一方有权控告更名方和户籍办理机构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一十五条 自然人应当随父姓或者母姓,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父姓和母姓之外选取姓氏:
(一)选取其他直系长辈血亲的姓氏;
(二)因由法定扶养人以外的人扶养而选取扶养人姓氏;
(三)有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其他正当理由。
少数民族自然人的姓氏可以遵从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和风俗习惯。
首先,未成年人进行改名需要征得父母双方的同意才能够进行改名。如果更改姓氏那么需要得到父亲一方的书面同意材料才能够进行更改,否则母亲一方是不能够随意更改子女的姓氏。并且如果其公民的姓名权受到相关的侵害的话可以通,可以通过法律诉讼来进行维权。
小孩改名没有间隔限制只要父母或者是孩子自己愿意就可以改名字。如果小孩改的是乳名不需要什么程序只要自己改就可以。如果小孩改的是户口本上的名字需要孩子在成年以后带着户口本身份证去当地派出所户籍科申请办理改名业务。
一、小孩子改名字政策调整是怎样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特别提醒
(1)未满16周岁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者监护人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
(2)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必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
(3)父母离异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的:
1十六周岁以上未满十八周岁且以本人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未成年人,可以自主决定本人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
2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的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经协商同意,要求变更该未成年人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的同意;
3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姓名的变更,由其父亲和继母,或者母亲和继父协商一致后决定。
(4)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的,需增加的"曾用名"必须是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综上所述,对于最近一年改名字的政策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变化,各阶段年龄的公民可以按照规定的办理改名的程序进行办理,要提醒的是未满十六岁的更改姓名的需要由监护人进行陪同,携带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办理。
如需更改新生儿名字可以拿着出生证、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准生证、结婚证到派出所上户口,然后在派出所户籍处改名字,出生证上的名字就是宝宝的曾用名了。
如果已经上了户口,怎么改名字:
已经上了户口,拿着出生证、父母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准生证,直接到户籍所在的派出所更改名字即可。
新生儿的出生证只有冷僻字允许修改。新生儿的出生证办理完毕后,名字无法更改。如果在登记户口时因出生证上名字使用的是冷僻字,无法完成登记,是唯一一种允许修改名字的特例,修改时需由公安机关出具不能登记的相关证明。如果户口本上的名字和出生证上的不同,造成出国留学签证等问题上的困扰,需到公安机关将出生证上的名字依法定程序在户口上列为曾用名。公安机关在上户口时一般均会依据出生证上的名字进行登记,即使改名,也必须在登记后重新依据法定程序更改。所以,在为孩子起名时,一定要提前想好,能不改就不要改动。扩展资料更改姓名的条件:
1、必须是成年人或者是在父母的同意监督下。
2、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3、理由要充分。
4、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5、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