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户口迁走了怎么办

律师回答
摘要:拆迁户口迁走了,对于拆迁房就地还建的,户口可以不迁户,而对于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户,户口必须迁入现居地,拆迁后买了新房或二手房的,也要将户口迁往现居地,而拆迁户在外租房、借房进行过度的,户口将保留在原居住地派出所。
拆迁户口迁走了,对于拆迁房就地还建的,户口可以不迁户,而对于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户,户口必须迁入现居地,拆迁后买了新房或二手房的,也要将户口迁往现居地,而拆迁户在外租房、借房进行过度的,户口将保留在原居住地派出所。申请拆迁的单位在冻结期限内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冻结期限自动延长至拆迁期限届满之日;冻结期限届满时申请拆迁的单位未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拆迁冻结自行解除。 拆迁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未在拆迁期限内完成拆迁,需要延长拆迁期限的,拆迁人应当在拆迁期限届满十五日前,向房屋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房屋拆迁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日内给予答复。批准延期拆迁的,延长期限累计不得超过一年。逾期未申请或者经申请未获批准的,房屋拆迁许可证自行失效。 被执行人户口迁走了怎么办 被执行人户口迁走了,并不影响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要求,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对其进行信用惩戒: (一)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 (二)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者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法规避执行的; (三)违反财产报告制度的; (四)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 (五)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的; (六)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 人民法院向被执行人发出的《执行通知书》中,应当载明有关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风险提示内容。 申请执行人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人民法院经审查后作出决定。人民法院认为被执行人存在本规定第一条所列失信行为之一的,也可以依职权作出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决定。 人民法院决定将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应当制作决定书,决定书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决定书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法律文书送达方式送达当事人。 农村户口迁走了土地怎么办 户口从农村迁出后,原承包的土地不一定要由集体收回承包期内,发包方不得收回承包地。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小城镇落户的,应当按照承包方的意愿,保留其土地承包经营权或者允许其依法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   承包期内,承包方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的耕地和草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的耕地和草地。   承包期内,承包方交回承包地或者发包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时,承包方对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产能力的,有权获得相应的补偿。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声明:文章内容系晖律网认证专家律师结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个人办案经验,并经专家审核校验后发布;若有部分内容因时效性等原因导致内容有误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

相关法律问题
户口迁走了老家拆迁怎么办

拆迁户口迁走了怎么办 拆迁户口迁走了,对于拆迁房就地还建的,户口可以不迁户,而对于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户,户口必须迁入现居地,拆迁后买了新房或二手房的,也要将户口迁往现居地,而拆迁户在外租房、借房进行过度的,户口将保留在原居住...查看全文

前妻户口不迁走拆迁怎么办

法律分析:继承与前妻的户口所在地无关的,其户口不迁走,可以参照如下办理:   1,带上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离婚协议书)等资料;   2,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户籍科,进行户口本同址分户;   3,离...查看全文

拆迁了户口怎么办

确定拆迁范围后,所在地公安部门在接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的通知,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的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和分户手续。对于拆迁房就地还建的,户口可以不迁户,而对于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户,户口必须迁入现居地,拆迁后买了新房或二手房的,也...查看全文

户口迁走了拆迁有补偿吗

法律分析:对于农村来讲,农业人口的确定依据主要就是户口登记,而户口在农村的人不一定就是农业人口,要看是否为“农业家庭户”。农业人口主要有两项相关的权利: 二、承包土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查看全文

"户口早已在拆迁之前迁走,动迁房怎么办"

户口迁移后原户口拆迁怎么办 这是没有影响的,都是有拆迁补偿费的。 拆迁补偿主要是针对房子的,一般按户计算搬迁费,很少按人口计算。房子一般按原有面积计算,或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查看全文

户口迁走了学籍怎么办?

律师分析: 1、选择留在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根据国家教育部的规定,大学毕业生如在毕业时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其户口、档案可以免费保留在学校两年。 按照这项规定,毕业生只要与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签订档案、户口留校协议即可暂时由学校免费保管,在...查看全文

户口迁走了档案怎么办?

律师分析: 户口迁移个人档案办理流程及材料如下:1.接收地人才机构出具《商调函》;2.筹备如下资料:(1)原单位盖章的《转正定级工资审批表》,(针对初次从事工作的大学生)(2)原单位盖章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查看全文

老家拆迁了户口怎么办

对于拆迁房就地还建的,户口可以不迁户,而对于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户,户口必须迁入现居地,拆迁后买了新房或二手房的,也要将户口迁往现居地,而拆迁户在外租房、借房进行过度的,户口将保留在原居住地派出所。一、买了二手房户...查看全文

房子拆迁了户口怎么办

房子拆迁户口可以移到新分配的房屋中,身份证上的地址就是新房屋的地址。根据法律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查看全文

户口迁走了退伍档案怎么迁走

法律解析: 档案转移:1、接收地人才机构出具《商调函》;2、筹备如下资料:(一)原单位盖章的《转正定级工资审批表》,(针对初次从事工作的大学生),(二)原单位盖章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三...查看全文

户口迁走了退伍档案怎么迁走?

律师分析: 档案转移:1、接收地人才机构出具《商调函》;2、筹备如下资料:(一)原单位盖章的《转正定级工资审批表》,(针对初次从事工作的大学生),(二)原单位盖章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三...查看全文

户口迁走了退伍档案怎么迁走

法律解析: 档案转移:1、接收地人才机构出具《商调函》;2、筹备如下资料:(一)原单位盖章的《转正定级工资审批表》,(针对初次从事工作的大学生),(二)原单位盖章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确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审批表》,(三...查看全文

签了拆迁合同户口可以迁走了吗

如果家里的房屋需要进行拆迁,作为家中的成员都是可以享受到相应的补偿的,家中的成员是以户口本上的成员为准,所以在进行拆迁时户口一般不要随意的进行移动,那么,签了拆迁合同户口可以迁走了吗?下面就跟着一起来详细的了解一下吧。一、...查看全文

户口迁移后原户口拆迁怎么办

一、户口迁移后原户口拆迁怎么办由于对拆迁安置房的分配是以当地人户口为准的,因此要是户口已经迁出的话,那此时就不能在分得拆迁安置房。二、不能达成拆迁安置协议怎么办拆迁安置的对象是房屋的使用人。使用...查看全文

拆迁户口迁出后怎么办?

拆迁户口迁走了,对于拆迁房就地还建的,户口可以不迁户,而对于一次性货币补偿安置的拆迁户,户口必须迁入现居地,拆迁后买了新房或二手房的,也要将户口迁往现居地,而拆迁户在外租房、借房进行过度的,户口将保留在原居住地派出所。申请拆迁的单...查看全文

离了婚要迁户口走怎么迁?

律师分析: 离婚户口的迁移流程为:首先,要取得当地集体经济组织同意迁入的证明;其次,要到现在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最后应持相关材料到本人所在地的公安机关办理迁入手续。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查看全文

户口所在地拆迁了户口怎么办?

律师分析: 拆迁了户口还是不变的,携带户口簿重新身份证即可申领人向户口所在地户籍派出所交验以下证明证件: (一)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二)申领人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现场填); (三)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查看全文

户口所在地拆迁了户口怎么办

拆迁了户口还是不变的,携带户口簿重新身份证即可申领人向户口所在地户籍派出所交验以下证明证件: (一)申领人《居民户口簿》; (二)申领人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书面申请(现场填); (三)申领人本人到派出所拍摄居民身份证数码照片或交...查看全文

离婚了户口不迁走怎么办?

律师分析: 1、另立门户 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一般情况下,需要有独立的房产,并符合当地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的条件方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还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到相关部门办理...查看全文

户口迁走了结婚证怎么办

法律分析: 户口迁走了结婚证怎么办,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作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