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疫情期间在以下情况下隐瞒真实行程的,可能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通过流调可以迅速搞清楚重点人员在一段特定的时间里活动轨迹、接触的人、发生的事,尽可能调查清楚所有的可能性,捋清病毒传播链条,顺藤摸瓜,抽丝剥茧,找出真相。就是要找出传染源、找出可能被感染的人、找出可能被污染的场所,以便精准地采取防控措施,尽早将疫情控制在萌芽阶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第四条 对乙类传染病中传染性非典型肺炎、炭疽中的肺炭疽和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其他乙类传染病和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需要采取本法所称甲类传染病的预防、控制措施的,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及时报经国务院批准后予以公布、实施。 第四十三条 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国务院可以决定并宣布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疫区封锁的解除,由原决定机关决定并宣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