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债务人偿还连带债权人的顺序应当是优先偿还已经到期的债务,如果多项债务都到期,则应当先偿还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务,担保数额相同的,应当偿还负担较重的债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六十条_x000D_
债务人对同一债权人负担的数项债务种类相同,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由债务人在清偿时指定其履行的债务。_x000D_
债务人未作指定的,应当优先履行已经到期的债务;数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履行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最少的债务;均无担保或者担保相等的,优先履行债务人负担较重的债务;负担相同的,按照债务到期的先后顺序履行;到期时间相同的,按照债务比例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