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黄河保护条例》是为了加强对黄河保护工作的管理、保护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和水资源而制定的法律。其中,关于指导、统筹协调黄河流域工作的规定有以下几方面:一是全面指导黄河流域的防洪工作。条例规定:应当建立健全黄河流域防洪安全体系,建立防洪预警系统,完善行政区划内部和区域之间的防洪联防体系,确保全流域防洪安全。二是统筹协调黄河流域的治沙、治污和保护工作。条例规定:应当实施沙区土地整治,加快恢复植被,提高沙区生态环境质量;加强黄河流域水污染防治,保护黄河水环境;加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维护生态安全和生物多样性。三是确保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和水资源安全。条例规定:应当保护黄河流域的自然草场、湿地和森林资源,控制黄河流域的开发强度,预防生态环境破坏,加强生态环境修复和保护;加强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和利用水资源,实现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条例》第十四条 国家财政和黄河流域行政区划内的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安排专项经费,用于黄河流域防洪、治沙、治污、保护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