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为你办理。2、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本处公证员会告诉你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以及照片。3、如果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4、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请别遗忘你的公证费发票。5、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遗产继承办理公证程序是怎样的
第一,继承公证的办理程序。申请继承公证,办理流程为:先领取编号,再填写公证申请表,然后根据公证员告知的内容提交证明材料,材料齐全时,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最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公证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遗产继承公证的程序
遗产继承公证的程序: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二、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4、亲属证明。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千万别遗忘了你的公证费发票。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遗产继承公证程序
遗产继承公证程序:1、到多媒体领号机上领取编号,承办的公证员会根据编号依次为你办理。2、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本处公证员会告诉你应当提交哪些证明材料以及照片。3、如果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4、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请别遗忘你的公证费发票。5、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遗产继承公证的法定程序
需提供的材料:1、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需为公安机关或医院出具的证明,如:死亡人员销户后的人口信息表;也可是人员法院的宣告死亡裁定书。2、遗产证明。如:房产证、土地使用证、存折或存单,其他财产如股票、基金、公积金、保险金等,需由相关单位出具附有账户号和财产数额的证明文件。办理房产继承还须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调取《房屋信息摘要》。3、死者生前单位或所在社区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亲属关系证明须详细写明死者的父母亲情况(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在世以及死亡时间)、配偶情况(姓名、身份证号、是否原配、离异或死亡日期)、子女情况(包括婚生及非婚生的亲生子女、养子女、具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或死亡日期),已死亡的人员可不写身份证号码。4、其他证明文件,如独生子女证、婚姻关系证明、户口本。
放弃继承遗产公证程序
一、声明放弃继承公证: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按照法定程序依法证明申请人做出声明放弃继承权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二、申请人住所地、经常居住地或声明书签署地的公证机构办理,并且申请人是法定继承人三、需要材料:1、公证申请表;2、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证件;3、户口本或户籍证明;4、居住证明;5、被继承人死亡证明;6、声明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7、被继承人户口注销证明;8、继承人中如有先于或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则需要提供继承人死亡证明及注销户口证明;9、继承人中如有先于或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则需要有关人员亲属关系证明。10、被继承人的遗产凭证。四、公证处受理程序:1、公证机构在受理公证申请时对申请人条件以及提交的公证申请表、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核实;2、符合受理条件的公证申请,公证机构应予受理。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公证机构不予受理并告知不予受理的理由。3、公证机构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公证申请进行立案登记,制作《公证受理通知单》发给申请人,申请人在《公证受理通知单》上签名或盖章、捺手印。4、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告知申请人声明放弃继承公证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告知申请人办理公证享有的权利和应履行的义务,申请人在《告知书》上签名、或盖章、捺手印予以确认。五、受理期限:三个工作日。六、受理费用:自然人每件收费300元,工本费1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