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填写《公证申请表》
根据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
(二)提交证明材料
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4、亲属证明。
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
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
承办公证员在对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千万别遗忘了的公证费发票。
(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
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房屋继承公证已经不是遗产房过户时必须要存在的一个步骤,即便没有公证书,对于遗产房的继承人来讲,只要能够提供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证明自己有继承权的相关材料,房管局就会给办理过户登记的。
一、死者财产怎么公正
死者财产可以去公证处进行公正,其具体流程如下:
1、根据申请要求填写《公证申请表》;
2、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3、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4、在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
5、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
6、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
7、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