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未成年犯管教所位于: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大军山特1号。邮编:430119,联系电话:027-84937138。
参照《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第二条规定,未成年犯管教所是监狱的一种类型,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由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未满十八周岁的罪犯应当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执行刑罚、接受教育改造。
参照《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第二十八条规定,对未成年犯的教育采取集体教育与个别教育相结合,课堂教育与辅助教育相结合,所内教育与社会教育相结合的方法。
参照《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对未成年犯应当进行思想教育,其内容包括法律常识、所规纪律、形势政策、道德修养、人生观、爱国主义、劳动常识等,所用教材由司法部监狱管理局统编。
参照《未成年犯管教所管理规定》第三十条规定,未成年犯的文化教育列入当地教育发展的总体规划,未成年犯管教所应与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争取在教育经费、师资培训、业务指导、考试及颁发证书等方面得到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