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湖北省沙洋劳动教养管理所(湖北省沙洋强制隔离戒毒所);湖北省襄阳劳动教养管理所(湖北省襄阳强制隔离戒毒所);湖北省女子劳动教养管理所(湖北省女子强制隔离戒毒所);湖北省未成年劳动教养人员管理所(湖北省未成年人强制隔离戒毒所);湖北省狮子山戒毒劳动教养管理所(湖北省狮子山强制隔离戒毒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第十一条 国家采取各种形式开展全民禁毒宣传教育,普及毒品预防知识,增强公民的禁毒意识,提高公民自觉抵制毒品的能力。国家鼓励公民、组织开展公益性的禁毒宣传活动。
第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禁毒宣传教育。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应当结合各自工作对象的特点,组织开展禁毒宣传教育。
第十三条 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应当将禁毒知识纳入教育、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禁毒宣传教育。公安机关、司法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予以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