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和“订金”之间最大的分别就是“定金”具有担保作用,而“订金”不具担保作用(即使有也是给付方对接受方的单方保证)。所以如果当出现购车纠纷时,4S店有权不返还消费者之前支付的“定金”;如果之前支付的是“订金”,除扣除部分违约金外,消费者可以要回部分订金。而如果你自己将“订金”私自理解为“定金”的,当出现纠纷时,就算找法院也无济于事,这种情况法院基本都不受理,只能私自找对方协商去。
简单来说,如果你在4S店签订的是“定金”,若自己反悔了,之前支付的定金也将随着全部“打水漂”,但如果4S店违约了,你将得到双倍的赔偿;如果你在4S店签订的是“订金”,若自己反悔了,扣除违约金外,可以收回一部分或全部收回订金,而如果是4S店违约了,同样也得不到双倍的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