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平均工资怎么算出来的?
在平均工资话题的讨论中,不少网友质疑:“也没人来问我呀?肯定没把我算进去吧!”
事实上,平均工资的计算并不是“挨个”去询问职工本人,而是以单位为整体,更为全面且无遗漏。
平均工资调查涉及城镇非私营单位,并且囊括了《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全部19个行业门类,每年年初,受调查单位在联网直报平台报送数据,依照《劳动工资统计报表制度》中的解释填报指标,主要包括从业人员期末人数、平均人数、工资总额和不在岗职工等指标。
平均工资就是用“从业人员工资总额除以从业人员平均人数”算出来的,值得注意的是,“平均人数”并不等同于单位当时的准确人数,而是整个报告期内人员的平均数量。
最后再由各级统计机构审核、验收和上报数据,并由国家统计局组织全国各省共同进行数据的联审评估。最后,按照先国家再各省的顺序,经国家统计局审核同意后,各省发布数据。
二、为什么平均工资比我实际到手工资高那么多呢?
总感觉“拖后腿”,或许是对平均工资的理解有误。然而,从实际情况而言,大部分劳动者的确本身就处于“拖后腿”的位置。
在国家统计局调查中的“工资”指的是税前工资,是单位支付给员工的劳动报酬,包括了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个人缴纳部分。
然而对劳动者而言,“工资”的概念却往往是税后工资、实发工资,这是导致我们每每看到平均工资的数据就翻白眼的原因之一。
其次,虽然称作“平均工资”,它并不能完全代表工资的平均水平。因为目前中国工资分布还是处在少数人工资水平较高,多数人工资水平较低的状态,所以多数人的工资水平就是会位于平均工资以下。
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劳动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