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预售的房屋应在预售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付购房。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应具有明确的交房日期,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可由双方协商决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买受人请求解除预售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五条_x000D_
【合同解除程序】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通知载明债务人在一定期限内不履行债务则合同自动解除,债务人在该期限内未履行债务的,合同自通知载明的期限届满时解除。对方对解除合同有异议的,任何一方当事人均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行为的效力。_x000D_
当事人一方未通知对方,直接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方式依法主张解除合同,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该主张的,合同自起诉状副本或者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对方时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