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避的适用范围:人民警察在办理治安案件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被侵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的;(二)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的。人民警察的回避,由其所属的公安机关决定;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决定。
回避范围
回避是指审判人员具有法定情形,必须回避,不参与案件审理的制度。所谓法定情形,是指法律规定禁止审判人员参加对案件审理的情形。回避制度是保证案件获得公正审理的制度。回避的理由因案件的性质不同而有所不同,在法定范围内的人员,如果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的近亲属;(2)与本案有其他直接利害关系;(3)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的;(4)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处理案件的。
银行亲属回避范围
一般银行聘用中实行回避规定的亲属关系为:(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
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先予执行适用的案件范围是:第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案件;第二,追索劳动报酬的案件;第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案件。
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
下列案件可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1、结婚时间短,财产争议不大的离婚案件,或者当事人婚前患有法律规定不准结婚的疾病的离婚案件,2、权利义务关系明确,只是给付时间和金额上有争议的赡养费、扶养费和抚育费案件,3、确认或者变更收养、抚养关系,双方争执不大的案件,4、借贷关系明确,证据充分和金额不大的债务案件,5、遗产和继承人范围明确、讼争遗产数额不大的继承案件,6、事实清楚、责任明确、赔偿金额不大的损害赔偿案件,7、事实清楚、情节简单、是非分明、争议焦点明确、讼争金额不大的其他案件。
公平原则的适用范围
公平原则的适用范围具体如下:一、公平责任在不考虑当事人的过错和过错程度的情况下,基于以当事人经济状况和受害人所受损害的程度公平考虑而决定责任。因此,法官决定责任时,不考虑当事人的行为,而考虑当事人损害的程度和负担能力。二、对当事人的损害既可能是一方遭受的,也可能是双方均受损害。但无论哪一种,都仅限于财产损失,而且只限于直接的经济损失,不包括利润损失、未来利益的损失等间接损失。同时,损害必须是较严重的,如果只是较轻微的损失,完全可以由受害人自己承担或由加害人一方承担损失,而不必采取公平分担责任的方法。三、决定分担损失时,会“三个结合考虑”:损失程度应与负担能力结合考虑;损害程度与受益状况应结合考虑;损害程度与受害人的财产损害价值和受害人应承担的风险结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