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教龄津贴是对于教师在人才成长和发展方面做出贡献的一种奖励制度。但教龄津贴是否应该在退休后继续涨取,则需要根据不同地区和教育机构的政策进行判断。有些地区和单位可能存在着该项福利待遇的延续性,而有些地方则会在教师退休后终止对其支付教龄津贴。对于教學界普遍关注的这一问题,涉及到教师的权益维护和公平竞争聘用的问题。按照法律上的规定,退休人员应对缴费期限和资历达到岗位设置要求,符合不低于岗位五年以上作为工作年限的条件方可享受退休教师教龄津贴。不过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不同地区和单位命名、补贴标准、提供形式等各有不同。同时,应注意的是,教龄津贴并不是退休教师权利之一,也不属于必须支付的教师工资组成部分。因此,是否为退休教师继续支付该项福利,还需要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来综合考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职业道德规范》第八条 教师要尊重并保障自己合法权益,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专业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