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吉林省最低薪资标准
目前吉林省的最低薪资标准还尚未调整,目前执行的依旧是2017年的,当然小编会密切关注、及时更新,为大家呈现最新的知识。
二、2017年吉林省最低薪资标准
吉林省人民政府
关于发布全省最低薪资标准的通知
吉政函〔2017〕97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经研究,决定调整我省最低薪资标准,现公布如下:长春市区月最低薪资标准为17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薪资标准17元/小时;吉林、松原市区月最低薪资标准为16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薪资标准16元/小时;四平、辽源、通化、白山市区和延吉市、珲春市、前郭县、抚松县月最低薪资标准为15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薪资标准15元/小时;白城市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和其他县(市)月最低薪资标准为1480元,非全日制用工最低薪资标准14元/小时。此最低薪资标准执行期为2017年10月1日至下一个调整日。
特此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