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合同的主合同是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担保合同。为了保护自己的债权,担保合同的担保人在为债务人借款合同提供担保的同时,会要求债务人向担保人提供相应的担保,即反担保。设立反担保合同的目的是保证人要求债务提供担保,以降低自身担保责任的风险,实现对债务人的追偿。因此,反担保的主合同是担保人与债权人之间的担保合同。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利益、保护其未来可能追偿权的有效措施。这是反担保最直接的作用;反担保有助于建立这种担保关系。谨慎的第三方在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往往会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尤其是担保人与债务没有密切的利益关系或隶属关系,对其承担担保责任后的追偿权能否实现怀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九条 保证人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