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没住院不能开转诊证明。参保人因病情需要转诊的,由门诊统筹定点机构的接诊医师提出申请,并经该机构盖章同意,转往与该机构签订协议的定点医院,转诊证明当次有效。转诊强调两点:1、必须是门诊统筹定点机构,门诊统筹定点机构是由自己在每一社保年度开始时选定的。2、转诊证明是由接诊医师来开,也就是说当医师认为病情无需转诊时,是无法开得转诊证明的。开转诊证明需要资料:一般携带身份证、医保卡就可以,另外要保存好初次就诊医院的检查及诊断结果,方便后续转诊治疗。开转诊证明的方法如下:1、参保人员因定点医疗机构条件所限,或因专科疾病转往其它医疗机构诊断治疗的,需要填写转诊转院审批表。2、由经治医师提出转诊转院理由,科主任提出转诊转院意见。医疗机构医保办审核,分管院长签字。3、报市医保中心审批后方可转院。转诊转院原则上先市内后市外,先省内后省外。4、市内转诊转院规定在定点医疗机构间进行,市外转诊转院须由本市三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