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献血量达到或超过1000毫升,本人用血报销没有上限,用多少报销多少;家人用血最多报销1000毫升(等量报销)。在同一个中心血站或血液中心的献血量,不同血站的不能累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 第十四条 公民临床用血时只交付用于血液的采集、储存、分离、检验等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无偿献血者临床需要用血时,免交前款规定的费用;无偿献血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临床需要用血时,可以按照省、市、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规定免交或者减交前款规定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