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月24日通过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这个《决定》聚焦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为各级执法、司法机关严厉打击非法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等行为提供了有力法律依据,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夺取抗疫全面胜利提供了坚实法治支撑。我们要毫不松懈、再接再厉,抓实抓细《决定》的贯彻实施工作,加强宣传阐释和教育引导,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推动全社会形成科学健康、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和文明风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
第五条 国家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相关保护规划和措施,并将野生动物保护经费纳入预算。
国家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通过捐赠、资助、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野生动物保护活动,支持野生动物保护公益事业。
本法规定的野生动物栖息地,是指野生动物野外种群生息繁衍的重要区域。
第六条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的义务。禁止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生动物栖息地。
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有权向有关部门和机关举报或者控告违反本法的行为。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机关对举报或者控告,应当及时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