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出让金和土地出让金的区别”,在字面上都是“土地出让金”,没有区别,如果要说有区别那也是说得过去。“土地出让金”有两种概念:
1、各级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按规定向受让人收取的土地出让的全部价款(指土地出让的交易总额),或土地使用者土地使用期满,需要续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的续期土地出让价款;
2、原通过行政划拨获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出租、抵押、作价入股和投资,按规定补交的土地出让价款。
一、厂房土地使用证到期怎么办
如果不办理续期手续,厂房的土地使用证到期,应当交还至原发证机关。如果需继续使用该土地,需重新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并缴纳土地出让金,办理土地使用证续期。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四十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其他附着物所有权由国家无偿取得。土地使用者应当交还土地使用证,并依照规定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需要续期的,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二章的规定重新签订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登记。
二、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如何处理
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满的,将自动续期。可以由房屋业主联名提出,补交土地出让金,这个价格应该低于同类的土地出让金的价格。如果土地使用者没有申请续期的,土地使用权和地上房产由国家无偿收回。房屋权也就自然消失。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