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法定抵销的构成要件:
须两人互负债务,是对待之债,可拱抵销之用;
须双方债务种类相同。如都是货款,如一方是劳务,一方是货款,则不能抵销;
必须已经到期;破产案中无需到期;
必须是可以抵销的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四十八条 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后,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
第五百四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债务人可以向受让人主张抵销:
(一)债务人接到债权转让通知时,债务人对让与人享有债权,且债务人的债权先于转让的债权到期或者同时到期;
(二)债务人的债权与转让的债权是基于同一合同产生。
第五百五十条 因债权转让增加的履行费用,由让与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