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甲方(赠与人):乙方(受让人):丙方(担保人):经甲、乙、丙三方友好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无偿、诚实信用原则,就土地无偿赠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地块概况;
2、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协助乙方办理有关土地手续及政策协调。乙方的开发建设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经正常程序领取《国有土地使用证》,取得赠送土地使用权后,有权将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
3、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甲方交付的土地未能达到协议约定的土地条件的,应视为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规定的条件履行义务,并且赔偿延误履行而给乙方造成的直接损失。
4、在签订本协议之后的几日内,甲方必须与乙方一同到当地国土资源局办理过户相关手续。在缔结本协议时,甲方有义务解答乙方对于本合同所提出的问题。
5、本合同与几年几月几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什么省(自治区、直辖市什么市(县)签订。甲方(盖章):乙方(盖章):丙方(盖章);代表签字,电话号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
全民所有,即国家所有土地的所有权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土地使用权可以依法转让。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可以依法对土地实行征收或者征用并给予补偿。
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但是,国家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