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销售金额一般不含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销售额为,收取的销项税额以外,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且一般情况下,销售额应当以人民币计算。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和从价从量复合计征三种方法。
1、从价计征的公式:应纳税额=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价外费用,是指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2、从量定额计征公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复合计征(从价+从量)公式: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或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三条
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项目,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项目的销售额;未分别核算销售额的,从高适用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六条
销售额为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但是不包括收取的销项税额。
销售额以人民币计算。纳税人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结算销售额的,应当折合成人民币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