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决离婚后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法院不处理户理户口,因为户口属于行政管理范畴,离婚属于民事范畴,司法不干涉行政。离婚后如果孩子属于自己,孩子的户口与自己在同一户口簿上,如果想搬家,当事人可持原户口簿和法院的判决书或调解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办理分户或迁转手续。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一条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