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分析:
夫妻离婚后,户口可以办理迁移,如申请迁回结婚前原户籍所在地,除此之外,还有以下的处理方式:
1、另立门户
另立一个户口是和前夫分开,单独做为户主立户。虽然还是一个户口地址,但是是两个户口本。由于户口政策各地规定多有不同,另立户口的条件也会因时因地而异,比如有的地方需要有独立的房产才能办理。如果是诉讼离婚或者调解离婚,需要凭法院判决书或调解书办理。
2、再婚后再迁
如果离婚后再婚,可以在离婚后将户口迁往再婚一方现任配偶的户口所在地。
3、不迁出
夫妻双方离婚后,女方户口并不是一定要迁出,而还可以继续留在男方处。这是因为,夫妻办理离婚手续时,会在户口簿上加盖“离婚”公章。当然,如果夫妻有迁出约定或者有判决书裁决或调解书要求等情况,则女方必须迁出。
当然,各省份关于离婚户口迁移的具体手续办理会有不同的规定,办理前可以到所在地的派出所户籍室进行咨询。另外,离婚后女方户口如果不迁出的话,可能会给男方带来诸多不便,比如男方再婚的话,新配偶的户口无法迁入。律师建议,离婚后夫妻在解决户口问题时尽量相互体谅,不要因为户口再产生纠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