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3、有先后的履行顺序;4、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5、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6、后履行义务未提供担保。
合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合同不安抗辩权的成立条件是:1.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2.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3.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4.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不安抗辩权五种的成立条件是什么
不安抗辩权五种成立条件是:合同当事人双方签订了双务合同;合同当事人有先后的履行顺序,享有不安抗辩权之人为先履行义务的当事人;先履行一方的债务已经届满清偿期;后履行一方未履行且未提供担保;先履行义务人必须有充足的证据证明相对人无能力履行债务;法定其他要件等。
不安抗辩权成立需符合哪些条件
不安抗辩权成立需符合的条件是:1.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2.双务合同属于异时履行;3.先履行方债务已届清偿期;4.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于合同成立后丧失或可能丧失履行能力。
不安抗辩权何时能成立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在双务合同中,一方承担合同债务的目的,通常是为了取得对方当事人的对等履行,即一方的权利是另一方的义务,反之亦然。2、负有先履行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才能享有不安抗辩权。由于权利人依照合同约定先履行义务有可能要面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风险,当这种风险即将成为现实时,法律赋予先履行一方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3、先履行的一方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给付的现实危险。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是指对方经营严重恶化、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丧失商业信誉等情形导致其有可能无法履行合同的现实危险。为了防止当事人滥用不安抗辩权,先履行合同的一方缺乏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履行能力降低而单方中止合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不安抗辩权行使的条件有什么
不安抗辩权的行使条件如下:1、因同一双务合同互负债务,且两债务间具有对价关系;2、主张不安抗辩权的一方应当先履行债务,且其债务已届清偿期;3、先履行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后履行方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