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一、离婚了再结婚
再婚需要提交的证件:再婚除了复婚需要带离婚证,其他需要提交的证件如下: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二、从未领结婚证如何补办
未进行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补办的问题,可以直接持有关材料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即可。
进行结婚登记应持的材料包括: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三、领证需要什么材料?
领取结婚证需要准备的材料: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当事人各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根据《婚姻登记工作规范》第二十八条规定,受理结婚登记申请的条件是:
(一)婚姻登记处具有管辖权;
(二)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共同到婚姻登记处提出申请;
(三)当事人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四)当事人双方均无配偶;
(五)当事人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六)双方自愿结婚;
(七)当事人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八)当事人持有本规范第二十九条至第三十五条规定的有效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