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规定西安办理独生子女证标准如下:(一)申请
《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原则上由夫妻共同申领。丧偶未再婚和离婚未再婚等特殊情况,也可以个人身份申请办理。
符合条件的夫妻如实填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申请表》,提供夫妻个人一寸免冠照片各5张,交由村(居)委会或单位审核,向夫妻一方户籍或工作单位所在地或居住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办理。
实行人事代理的独生子女父母可在女方户籍或者工作单位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申请。
夫妻双方或一方由于户口多次迁移、多地流动、人户分离和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未覆盖的空白区域等原因造成信息难以核查的,夫妻双方可作出婚育情况书面承诺,需加盖手印。
(二)审批
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办理。对符合领取条件的,应及时发给《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登记建档,并将办证情况报县级卫生计生局备案。对不符合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条件的,做出不予办理的书面决定,并及时告知申请人。
(三)告知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给夫妻双方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同时,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委会。凭《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依法享受各项奖励优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