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的办理流程如下:
1、农村村民向所属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提出申请,领取土地登记申请审批表,并提交个人身份证或农村居民户口簿复印件和土地所有权材料;
2、乡镇国土资源管理所应当对申请人的土地使用情况进行地籍调查、地籍测量、申请人的现场边界、邻近宗地的签字盖章、地籍调查表的填写和宗地草图的绘制;
3、先由乡镇国土资源管理处审核,再报县国土资源局审核,审核用地材料是否合法,用地界限是否无争议,用地面积是否准确;
4、经审查符合土地面积明确、界地准确、权属合法、无争议原则的,可以批准并公布。
5、公告一个月内无单位或者个人对其提出争议的,由县人民政府颁发集体土地使用证。
一、补办土地证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科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
二、上海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办理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申请登记。由用地者到市国土资源局地籍股填写土地登记申请书,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和建设用地许可证,建筑许可证,房产证等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文件。
(2)地籍调查。由国土资源局派人到实地调查,全面核实土地登记申请的内容,计算宗地面积,绘制宗地图。
(3)权属审核。由国土资源局专职人员对申请登记的土地权属性质、用途权属来源、宗地面积等进行审核。
(4)注册登记。填写《土地登记卡》、《土地归户卡》和《土地使用证》。
(5)颁发土地证书。申请人凭身份证和《土地使用登记收件单》,领取《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