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解析: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属于违法,只能按20%收取,同约定超过20%的比例的,也按照20%收取,其他部分必须退还另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第五百八十四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