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仲裁委员会当事人必须在协议中注明具体的仲裁委员会。仲裁协议无效,只有仲裁地点,没有仲裁机构。
2、当事人同意可以向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申请仲裁的,仲裁协议无效。但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另一方在仲裁庭第一次开庭前(包括第一次开庭)未提出异议的除外。也就是说,如果对方不提出异议,仲裁将被视为解决争议的有效途径。
3、规范约定仲裁机构名称的方式和术语。
4、合同中不得同时约定两个仲裁机构。
根据法律依据:仲裁协议约定两个以上仲裁机构的,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一个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不能就仲裁机构的选择达成协议的,仲裁协议无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应当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根据公平原则变更或者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