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宗地名称就是宗地的名字,而宗地是地籍的最小单元,是指以权属界线组成的封闭地块,一般分为区、带、片、宗,在,国有土地使用证上面对于宗地名称会标注得非常的清楚。如果公民拥有或者使用不相连的几个地块的时候,每一个电话都应该分别的划分宗地。
就是宗地的名字。
宗地是地籍的最小单元,是指以权属界线组成的封闭地块。以宗地为基本单位统一编号,叫宗地号,又称地号,其有四层含义,称为:区、带、片、宗,从大范围逐级体现其所在的地理位置。如:B107—24这个地号表示福田区第1带07片第24宗地。
宗地是被权属界址线所封闭的地快。通常,一宗地是一个权利人所拥有或使用的一个地块。一个权利人拥有或使用不相联的几个地块时,则每一地块应分别划分宗地。当一个地块为两个以上权利人拥有或使用,而在实地又无法划分他们之间的界线,这种地块称为共用宗。
当一个权利人拥有或使用的地块跨越土地登记机关所辖的范围,即一个地块分属两个以上土地登记机关管辖时,应按行政辖区界线分别划宗。
二、土地使用权人名称变更登记需要什么材料?
(一)根据《土地登记办法》规定,首先需要向村委会提出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后,报有管辖权的国土资源部门就可以办理,土地证,是土地所有者或者土地使用者享有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法律依据。
(二)名称变更需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原《土地使用证》以及名称、地址依法变更的证明材料。自然人变更名称的,应提供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土地证时,要新的产权证下来了才能办理,需要的资料有:
1、原土地使用证(原件)
2、新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
3、房屋买卖合同(复印件)
4、房屋契税、出让金发票(复印件)
5、身份证或户口本(复印件)
6、宗地图。
(三)企业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变更核准证明材料,涉及国有企业的,还应提交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的证明材料,涉及集体企业的,还应提交上级管理部门的证明材料;社团法人名称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地址变更的,应提供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确认宗地名称的时候是根据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地的编号来填写的,所以宗地名称是由国家工作人员确认的,而不是自己可以随意填写的。很多人都对于土地使用权的宗地名称有些理解不了,就类似于国家给不同的土地都划分都有相应的编号,确定了宗地名称才能将土地使用权划分得清清楚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