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无效婚姻期间产生的共有财产,如果当事人有约定的,则按照当事人的约定分割财产;如果没有约定的,则由男女双方自行协商如何分割财产;如果协商不成的,则可以起诉至法院,法院会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财产如何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