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填写《公证申请表》;2、提交证明材料;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继承权公证书办理流程是什么
继承权公证书办理流程1、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你的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2、提交证明材料3、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你就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承办公证员在对你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你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你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千万别遗忘了你的公证费发票。4、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你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办理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继承权公证书办理流程是怎样的
1、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提供如下材料:由医院或派出所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所遗财产证明。所遗动产证明:存单;珠宝、字画、书籍、家具、家电或其他物品的清单;继承保险金的提供保险单据;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所遗不动产证明;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所遗债权、股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证明;各类债券文书或债券获得证明,如尚未取得房产证而购房人死亡的则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继承股权的提供股权证明材料。如证券交易所提供的股票清单。如系公司股权提供公司有关证明;各类知识产权获得证书;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供相关财产约定。继承人情况证明2、被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或被继承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包括如下内容:(1)被继承人父母的情况,如父母的姓名,生存情况;(2)配偶情况,如果有过两次婚姻以上婚姻的,要说明每次婚姻情况;(3)子女情况,是否收养过子女。各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或继承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包括以下内容:(1)父母继承子女财产的,要提供子女关系证明;(2)配偶间相互继承的,提供夫妻关系和子女情况;(3)子女继承父母财产的要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的情况。3.优先于被继承人的死亡的继承人的,提供死亡人死亡证明;4.继承人身份证明,包括户口本、身份证等。遗嘱继承的、提供被继承人的生前遗嘱。继承人的继承意见。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应亲自到公证处发表声明。继承人在外的,应提供弃权声明公证书。注:继承人申办继承公证,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产证明及能够证明本人与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如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户口本)、身份证明即可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上述所需各类证明材料可在申请后根据公证员的指导办理。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是什么流程?
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的流程是:
1、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管辖。当事人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当到其住所地或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
2、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申请。继承权是公民的一项重要民事权利,是公民依法继承他人遗产的的权利。因此,放弃继承权公证必须由继承人亲自为之,不允许他人代理,当事人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公证处可派公证员到遗嘱人的居住地办理。
3、申办放弃继承权公证应提交的材料。申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时,应当逐项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的身份证明,如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
(2)被继承人死亡的证明。被继承人死亡前,放弃继承权不具有实际的法律意义。
(3)本人与被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可以由所在单位、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提供,只要能证明其确实享有继承权即可。
(4)本人签字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根据规定,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公证,要向当事人讲明他的权利、义务及其放弃继承权将引起的法律后果,使当事人对自己行为的性质和将要产生的影响有明确的认识。公证处应将上述情况记录在公证笔录上,笔录应让当事人核对并签名。
4、对放弃继承权公证的审查和注意事项。办理放弃继承权公证,公证处应重点审查:
(1)当事人的身份、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是否确实享有继承权;
(2)当事人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真实,有无受胁迫、受欺诈等影响其真实意思表示的事实存在;
(3)被继承人的死亡日期,以及放弃继承权的意思表示是否在法定期限内做出的。
遗产继承公证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遗产继承公证的办理流程如下:一、填写《公证申请表》根据申请要求,用钢笔填写相应的《公证申请表》。二、提交证明材料1、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簿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2、在被继承人(死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3、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原件。4、亲属证明。亲属证明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构成,可由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或村(居)委员会出具并由乡(镇)人民政府签署。以上情况属实,并加盖印章(原件)。三、公证员审核材料和《公证申请表》所有的证明材料齐全了,可以将证明材料及有关申请表格交给承办公证员,由承办公证员予以受理。承办公证员在对申请人填写的《公证申请表》和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后,会给出具一份《受理通知单》,然后凭《受理通知单》进行有关立案、编号、付费、复印证明材料等事项。四、领取遗产继承公证书在规定的时间内,即可携带好本人的身份证明和公证费发票,到本处领取办理完毕的公证书。
继承权公证书办理程序包括什么
一、提出办理继承权公证申请 办理继承权公证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由医院或派出所出具的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二)被继承人所遗财产证明 (三)所遗动产证明: 1、存单; 2、珠宝、字画、书籍、家具、家电或其他物品的清单; 3、继承保险金的提供保险单据;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四)所遗不动产证明: 1、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 2、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五)所遗债权、股权及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证明: 1、各类债券文书或债券获得证明,如尚未取得房产证而购房人死亡的则提供购房合同、购房发票; 2、继承股权的提供股权证明材料。如证券交易所提供的股票清单。如系公司股权提供公司有关证明; 3、各类知识产权获得证书; 4、公证人员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材料。 有夫妻财产约定的,提供相关财产约定。 (六)继承人情况证明 二、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或被继承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一)被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或被继承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包括如下内容: 1、被继承人父母的情况,如父母的姓名,生存情况; 2、配偶情况,如果有过两次婚姻以上婚姻的,要说明每次婚姻情况; 3、子女情况,是否收养过子女。 (二)各继承人单位人事部门或继承人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证明包括以下内容: 1、父母继承子女财产的,要提供子女关系证明; 2、配偶间相互继承的,提供夫妻关系和子女情况; 3、子女继承父母财产的要提供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和兄弟姐妹的情况。 三、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一)优先于被继承人的死亡的继承人的,提供死亡人死亡证明; (二)继承人身份证明,包括户口本、身份证等。 (三)遗嘱继承的、提供被继承人的生前遗嘱 (四)继承人的继承意见 (五)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权的,应亲自到公证处发表声明。继承人在外的,应提供弃权声明公证书。 一般情况下,继承人申办继承公证,持被继承人死亡证明、遗产证明及能够证明本人与继承人关系的证明(如单位人事部门介绍信,户口本)、身份证明即可到公证处提出申请,上述所需各类证明材料可在申请后根据公证员的指导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