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担保的法律风险如下:
1、被担保人的资产状况和信用风险,企业对外担保使公司在被担保人无法清偿债务时,可以承认连带债务人,因此,在担保时必须评估被担保人的还债能力和信用等级;
2、决策层面的风险,企业对外担保,会对公司本身和股东的利益产生很大影响;因此,企业在尝试对外担保时,必须通过董事会或股东会作出决议,以免损害企业和股东的权益。
一、上市公司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是否能行
上市公司可以为控股股东提供担保,有以下要求:
1、上市公司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2、上市公司章程应当明确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对外担保权限和违反审批权限的责任追究制度;
3、股东大会批准的对外担保,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二、公司担保的形式要件
一般情况下,上市公司和普通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对外担保上的规定是一样的,即依照公司章程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但是如果上市公司对外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时,则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六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第一百二十二条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担保形式要件的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