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这是当今诉讼中的一种恶象!
一、被诉人不提交答辩状,这在法律上是允许的;有很多讼棍(律师),就通过这种办法,搞证据突袭,让原告措手不及。被告通过故意隐蔽自己的答辩主张以“攻其不备”,使原告在庭上受到诉讼突袭而处于被动挨打地位。从被告代理律师的角度,拖延诉讼时间也可达到增加律师费的目的。
二、但又提讼,这叫反诉,在法律上是允许的。
1、反诉的权利,跟你的权利一样,这是无可指责的。
2、你应当积极准备应该,对被告的主张,要仔细琢磨,收集证据,进行有针对性地反驳。
3、同样的,你对对方的反诉,也可以不提交答辩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