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如果一般纳税人收到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内容是用于发放员工福利的,则不可以抵扣,因此并不是所有的3%的增值税发票都可以抵扣,必须要取得一定的条件才能抵扣。而与17%的增值税发票在内容,使用主体,印制要求都有所不同。因此相关人员要严格遵守相关税法规定,必须对这两种发票性质有所掌握,切不可疏忽而导致错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二十一条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二)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三)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 第五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