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上如何减名字
1、产权赠与。加名人将自己拥有的房屋部分产权赠与产权人。这种情况下,双方先到公证部门办理房屋赠与公证,之后携带有关证件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赠与登记。2、房屋买卖。加名人将自己拥有的房屋部分产权卖给加名人。这种情况下双方直接拿着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买卖合同等证件和有关资料到国土房管局交易登记申请部门申请房地产权转移登记。3、析产登记。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将共有房产进行财产分割,分属个所有人所有的行为即为房产析产。
房产证要减名字了怎么办?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正本及复印件。
2、去房屋所在地区的房地产交易中心,先在预检窗口告知是来办理房产证减去配偶姓名事宜的,窗口工作人员会审核提交的材料,如果材料齐全就给你们一个号码,然后凭号码去相关窗口办理。
3、办理房产证上减名字所需费用:110元手续费,明细如下:80元工本费、25元地籍图费、5元贴花费,如顺利20天后可拿到新的房产证。
4、新房产证可以设定密码,房地产交易中心会告知你一个初始密码,之后可自行更改。
房产证减名字的几种情况有哪些
房产证减名字的情况有:
(1)产权赠与。
(2)房屋买卖。
(3)析产登记。
自愿放弃社保申请书
员工签属自愿放弃社保申请书不具有法律效力。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这是国家对企业及劳动者的强制性要求,用人单位不缴纳或不按规定缴纳都属违法,单位对于包括不为员工缴纳社保费、单位和劳动者约定不缴纳社保费。劳动者自愿申请不购买社保行为不能对抗国家的社保征收制度。作为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社保和直接从劳动者工资上扣除个人应缴部分具有法律依据。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自愿申请不购买社会保险造成无法享受相关的社会保险待遇,不应由其承担来抗辩,是不成立的。
离婚的时候协议离婚,女方放弃房产,当时没有房产证,现在可以办理房产证却需要女方去公证处自愿放弃房产
离婚协议房产归女方,没过户的,协议有法律效益,但是没过户的女方不能依法获得该房产的产权,离婚房产分割后应当及时的办理房屋过户手续,如果没有过户,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果,所有权人没有转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第二百一十六条不动产登记簿是物权归属和内容的根据。不动产登记簿由登记机构管理。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