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参保人员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大学生为一个学年),发生的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居民医保住院和门诊大病的医疗费用,在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础上,个人自付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按规定予以报销。大病保险的起付标准以本市上一年度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的50%左右设置,现暂定为2万元。对起付标准以上的费用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报销”,不设最高报销限额。
具体办法如下:2万元以上到4万元部分,报销50%;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报销55%;6万元到8万元部分,报销60%;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报销65%;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
提示:南京大病医疗保险报销的比例是多少?具体报销比例为,2万元以上到4万元部分,报销50%;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报销55%;6万元到8万元部分,报销60%;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报销65%;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