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
1、车主在驾驶车辆通过交叉路况的时候是不允许超车的,因为交叉路口的车流量大,若是贸然超车的话很容易影响交通秩序,进而造成交通事故的发生。
2、车主在人行横道、窄桥、隧道、陡坡等路段行驶时,也是不能超车的,一旦在这些路段上超车,被交警发现就会被扣除驾驶证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3、当车辆遇到前方车辆为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或者是工程救险车等车辆时,此时是不能超车的。
4、若是遇到前方车辆在转弯、超车或者是正在掉头时,为了车辆行驶的安全起见,这个时候车主也是不能够超车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三条
同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后车应当与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超车:
(一)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
(二)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
(三)前车为执行紧急任务的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的;
(四)行经铁路道口、交叉路口、窄桥、弯道、陡坡、隧道、人行横道、市区交通流量大的路段等没有超车条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