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海市出台了一系列增值税优惠政策措施,助力企业发展。我们总结了以下几点:#税收优惠政策#
一、免税与减税
1.自2024年5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纳税人为居民提供生活必需品快递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2.4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免征增值税, 那么这一项政策进一步加大了,2021年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政策优惠力度,2021年4月1日~2024年3月31日,适用3%征收率的小规模纳税人优惠税率为1%。
3.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纳税人提供公共交通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4.生产生活服务增值税抵免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
5.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航空、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暂停预缴增值税。 2024年2月纳税申报期至文件签发之日预缴的增值税将予以退还。
6.对税收抵免实施大规模退税!
7.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增值税。对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2021年第四季度部分税费政策,缓缴期限在原先三个月基础上,继续延长六个月。延缓缴纳2024年第一季度、第二季度部分税费,延缓的期限为6个月
最后一个政策也是最重要的政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将进一步上调增值税。
1、小微企业,自2024年4月申报期起,可申请一次性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2、2024年5月申报期起,小微企业可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3、制造业等行业中的中型企业可以在2024年5月申报期起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4、 制造业等行业中的大型企业可以在2024年6月申报期起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5、批发零售业等行业的企业可以在2024年7月纳税申报期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6、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在2024年4月纳税申报期起,都可以申请退还增量留抵税额。
好了。那么问题又来了,什么是增量留抵税额和存量留抵税额呢?简单一点理解,2019年3月31日前产生的期末留抵税额为存量留抵税额,2019年3月31日以后产生的期末留抵税额为增量留抵税额,
例如:
某企业2019年3月31日的期末留抵税额为100万元。2024年4月末的留抵税额为120万元
120万元>100万元,那么我们存量留抵税额则为100万元,20万元则为增量留抵税额,
那么如果2024年4月底的期末留抵税额为80万元呢?
那么我们的存量留抵税额为80万元
18年财税服务经验,懂政策,有资历,智能化!关注我,每天更新行业动态,最新政策内容!详情可私信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