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没有超过10万元的,季度月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销售货物,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的月销售收入不超过3万元,季度销售额不超过9万元,在2020年12月31日前可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增值税。
法律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
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月销售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纳税9万元)的,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可分别享受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优惠政策。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