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扬州市区退休人员
须提供市、区劳动(人事)或者人社部门核发的本人退休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两年一寸照片一张。
2、外地退休人员
须提供公安部门核发的扬州市区《居住证》(原件)、劳动(人事)或者人社部门核发的本人退休证(原件)及本人近两年一寸照片一张。
3、扬州市区被征地农民
须提供人社部门或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服务部门核发的相关参加社保的证明或者《退休审批表》(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近两年一寸照片一张。
单位集体办理
新办《优待证》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经本市、区劳动(人事)或者人社部门核发的退休人员退休证(原件)以及办证退休人员近两年一寸照片一张
办理地点
个人办理在扬州市萃园路25号西楼梯口一楼办证点(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单位集体办理在扬州市瘦西湖路53号五楼507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