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注销流程如下:\n1. 提交《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申请表》。\n2. 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药品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复印件、GSP认证证书原件、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委托代理人提出注销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等。\n3. 材料真实性保证声明,包括企业无因违法经营已被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立案调查,尚未结案;或已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尚未履行处罚的情形和承担企业注销后责任的自我保证声明。\n4. 所有资料均应加盖企业红色印章或企业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法人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加盖企业公章的申请表,单体药店必须由企业负责人亲自前来办理。\n5. 在“电子税务局”中完成相关操作。\n以上步骤仅供参考,具体注销流程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具体操作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