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当事人可以约定质押担保的范围。质押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主债权是指主合同中约定债务人应履行的合同义务,不包括利息以及其他因主债权产生的附随债权。利息,是指在实现质权时主债权的已届清偿期的一切利息。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_x000D_
【动产质权的定义】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_x000D_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