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合同违约金不可以要开发票。
根据《民法典》规定合同违约金不属于发票管理范围,收取违约金一方是不需要开具发票,开具收款收据即可,但是按规定收取违约金应及时向国家机关缴纳企业所得税或者个人所得税。
销货方向购货方收取违约金分两种情况:
(一)合同履行前违约。
如果购货方在合同履行前违约,双方最终并没有执行合同,则违约金不属于生产经营的业务往来。由于没有发生经营行为,故不需要开具发票。
(二)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
如果购货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违约,而合同内容属于应缴增值税行为,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六条及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即增值税销售额为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法律依据:《发票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劳务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第一款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的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