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答:
在中国,户籍是公民的基本身份证明和社会福利保障依据。当公民从一地迁移到另一个地方时,需要办理迁移户口手续。迁出户口需要满足两个条件:1.已在另一个地方落户:公民在新的居住地点办理了暂住证或者居住证,并且已缴纳了相应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了相关社会福利政策,即可申请迁出户口。2.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未对迁移作出限制: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有些公民的户籍迁靠做出限制,如未履行法律义务、涉嫌犯罪等,这些公民必须先解决问题再办理户口迁移手续。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区对户籍迁移有不同的政策和规定,公民在申请户口迁移前,要了解当地的具体规定和操作流程,并按照要求提供相应的申请材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1、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2、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