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人才生活补贴标准为全日制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全日制硕士和“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每人每月1500元;等,具体补贴标准及补贴期限详见正文。
九江人才生活补贴标准及期限
一、补贴标准
1.全日制博士每人每月3000元;
2.全日制硕士和“双一流"高校本科生每人每月1500元;
3.全日制普通本科生、正高职称人才、首席技师和特级技师每人每月1000元;
4.专科生、副高职称人才和高级技师每人每月500元;
5. 中级职称人才和技师每人每月300元。
二、补贴期限
1.申报对象享受生活补贴期限连续不超过3年,因特殊情况中断不补发、不延期;
2.申报对象符合多个申请类别的,可就高选择一个申请类别,不得重复申报;
3.在享受人才生活补贴期间,因新取得更高层次专业技术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可申请从次月起按相应补贴标准发放生活补贴,累计补贴期限不超过3年 ;
4.申报对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于次月起停止发放生活补贴;
5.原符合《九江市人才新政30 条》(九字〔2018〕16号 ) 申报条件的,仍按原政策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