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入调查、综合分析,我国现阶段老年人群体衣、食、住、行、医、娱、学等方面的养老服务需求,主要呈现“普需”“特需”“刚需”三大类型、9个方面。
一是老年人的现实养老“普需”。随着年龄逐年增大,自理能力逐年减弱,加之年老病多的自然规律,身体日益衰退,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家政代理等服务,成为各地老年人现实养老服务的普遍需求。首先是生活照料。因生理机能日趋老化,许多老年人自理能力越来越差,过去一日三餐的日常生活等举手之劳的事现在显得力不从心,现实生活中遇到一些较繁重的家务常常感到束手无策。凡此种种,许多老年人做饭、保洁、洗衣、助浴等需要生活照料的愿望逐年强烈,希望入户得到全方位照顾的需求呈逐年上升趋势。据有关部门随机问卷调查的100名老年人情况看,2019年城乡老年人自报需要照护服务的比例为15.3%,其中城镇占16.5%、农村占14.2%;79岁及以下占11.2%、80岁及以上占41.1%,老年人生活照护成为养老服务的重中之重。其次是医疗保健。随着年事渐高,体弱多病是不可回避的现实,一些患有老年常见病、慢性病的老年人迫切需要建立健康档案、开展健康指导、进行健康检查,一些患有重病、急病、绝症的老年人对疾病防治、康复护理、陪诊就医、健康教育、家庭病床、应急救护、临终关怀等医疗保健服务成为关心的主要问题。据有关部门随机问卷调查100名老年人情况看,身体状况基本健康的59人、长期患病或重症的30人、生活不能自理的11人,分别占59%、30%、11%。2019年参加医保的离退休干部占100%、城镇职工(居民)占98.6%;享受免费体检的城乡老年人占56.9%。再次是家政代理。因个人生活自理能力逐年减弱,有的子女却不常在身边,一些行动不便、生活起居较困难的独居、空巢老年人,遇到家电安装、家具维修、管道疏通等生活琐事就常常陷入困境,面对外出购物、办证、缴费等日常事务也成为现实生活的大问题,他们对专业清洗、取送物件、搬运货物、外出接送等家政代理服务需求越来越强烈。
二是老年人的现实养老“特需”。在基本生存得到满足的前提下,许多老年人不再局限于吃、住、行等基础性的养老需求,学习教育、文体娱乐、发挥作用成为老年人老年人养老服务的特殊需求。首先是学习教育。在社会变化日新月异的新时代,许多有知识、有文化的老年人十分关心国际时事热点、国家大政方针和本地重要情况,对以充实文化知识、搞好政治学习、加强思想建设等学习教育为主导的文化养老需求日益强烈。据有关部门随机问卷调查100名老年人情况看,经常参加老年大学学习的54人、看重阅读文件的32人、看重参观考察的67人、看重参加重要会议的50人、看重定期通报情况的53人、看重党支部学习的24人,分别占54%、32%、67%、50%、53%、24%。其次是文体娱乐。随着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许多年龄状况较低、身体素质较好、文化层次较高、兴趣爱好较广的老年人,精神需求日趋多样,对以载歌载舞、琴棋书画、体育健身等文体娱乐为主导的文化养老需求越来越大。据有关部门随机问卷调查100名老年人情况看,热衷唱歌跳舞玩棋牌的37人、热衷书画摄影的17人、热衷运动健身旅游的41人、喜欢文艺比赛的27人,分别占37%、17%、41%、占27%;另有9.1%的老年人经常上网。再次是发挥作用。随着“银色海啸”的到来,在家庭条件、身体状况允许的前提下,许多拥有专长、思想活跃,期望实现晚年价值、得到他人认可、获得社会尊重的老年人,注重把为党和人民事业增添正能量作为新的目标,更多地向老有所为等高品质的文化养老生活发展。据有关部门随机问卷调查100名老年人情况看,经常参加社团活动的43人、参加关心下一代的21人、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的48人、参加社区建设的20人、经常建言献策的21人、著书立说的2人、进行网上正面舆论引导的6人、从事有报酬工作的4人,分别占43%、21%、48%、20%、21%、2%、6%、4%。
三是老年人的现实养老“刚需”。老年人群体的经济、文化、身体、兴趣、爱好、消费观念、家庭情况等个体差异很大,养老需要也各有所侧重,失能特护、精神慰藉、权益保护成为老年人现实养老服务的刚性需求。首先是失能专护。失能老年人因身体机能衰退、或健康状况恶化、或意外造成身体损伤,吃饭、穿衣、洗澡等日常活动能力缺失,不仅需要专人陪护,甚至需要借助专业仪器及医务治疗,繁琐的生活照护需求仅靠家庭很难完成,迫切需要满足社会支持的需求。诸如,进入高年龄期、高发病期的老年人走不动、看不见、听不到、说不清的越来越多,他们的主要需求是高龄期服务和失能期护理,因丧失或半丧失生活自理能力,个人生活起居十分困难,希望上门提供标准化高、专业性强的照护服务需求占有重要的比例。其次是精神慰藉。当今社会转型给老年人带来了巨大冲击,现实生活中总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引起心理上的种种变化;特别是活动半径小、人际交往少的独居、空巢老年人,过着“出门一把锁,进门一盏灯”的寂寥生活,往往精神空虚、生活无味而出现心理失衡、心情焦虑等不良思想情绪,使得他们常常为各种生理、心理疾病所累,从而步入“生理脆弱期”和“心理敏感期”,更希望感情上的帮助、更渴望心灵上的满足。再次是权益维护。现实生活中,老年人的赡养、财产、婚姻等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的现象越来越多,他们所需求的法律服务与日俱增。诸如,对房屋出租、消费者权益保护、准备遗嘱、财产纠纷等各种困惑问题,老年人迫切需要正确使用法律武器,让自己的正当权利得到最好的尊重和保护。
随着我国老龄化进程的加速发展,如何有效对接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满足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三大类型、9个方面的需求,提高老年人晚年生活质量,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是一项值得深入研究与实践的重大课题。